根據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(暫行)》(新兵辦發〔2017〕174號)有關規定,經兵團批準,兵團公安局(省廳級)決定面向社會招聘文職輔警184名,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則和方法
堅持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,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。
二、招聘對象
參加2018年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考試,并經10月13日面試合格因故未參加體檢的人員。
三、招聘條件
1.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。
2.擁護中國共產黨,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維護祖國統一,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。
3.年滿18周歲,30周歲以下。
4.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,專業不限。
5.男性。
6.漢族。
7.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,身高168厘米及以上,身心健康,五官端正,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,熱愛公安事業。善于思考,甘于奉獻,吃苦耐勞,有良好的道德素養和履行警務輔助崗位職責的能力;
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:
1.應聘者身體有殘疾、紋身、色盲、口吃、高度近視等癥的;
2.近三年來,參加機關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(聘)中有作弊、弄虛作假等行為,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3.因違紀違規被開除、辭退、解聘的;
4.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5.曾因違法行為,被給予行政拘留、收容教養、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;
6.本人或家庭成員、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7.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;
8.本人信仰宗教或家庭成員有參加出國朝覲活動、移居國外或取得外國國籍的;
9.來源: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考試院